| 标题 | 驾驶逃逸保险公司赔不赔 |
| 内容 | 律师解析:关于肇事逃逸情况下,保险公司对相关理赔的履行方式,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仅会对事故中的交强险部分进行相应的赔偿,而非商业险。首先,就交强险而言,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将肇事逃逸纳入到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之中。当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时,只要该机动车已经参加了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便有义务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尽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规定了由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但这显然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而设立的制度,仅适用于肇事者逃逸且无法确定肇事车辆投保公司的特殊情况。因此,从这条规定中我们无法得出保险公司在此种情况下享有免赔权的结论。其次,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仅限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需对逃逸行为导致的损害扩大部分负责。如果保险人以肇事逃逸作为免除自身全部赔偿责任的理由,则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保险人不得据此免除其应尽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
| 随便看 |